您好,信件收悉后,市人社局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开始,参保范围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工作自1996年7月1日起实施,参保时部分无编人员进行了参保登记,2014年10月1日后,无编人员养老保险关系需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并按企业养老保险审批退休,需满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够15年。
污水处理厂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参保单位,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已按改革后新制度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编人员退休审批,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转移企业养老保险经办细则一直没有出台,转移业务一直处于停滞状态,造成这部分人员的退休手续既不能按机关事业审批也不能按企业审批。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已通知涉及原试点有无编人员参保的单位,整理好机关事业单位原试点无编参人员参保手续,待省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试点转移企业养老保险转移细则出台后,优先办理已到龄人员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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