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公安局关于检举揭发
举报宋西亭等人违法犯罪活动的
通 告
今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局打掉了浅井镇浅井村以原村主任宋西亭为首,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一方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目前共对宋西亭等32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为查清该团伙全部违法犯罪事实,现通告如下:
如有在办理低保、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入户口、丧葬、房屋改造、发展党员等村里需要开证明时,被宋西亭等人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想竞选村组干部,被宋西亭等人以各种非法手段打击、排斥、阻挡的,以及知道宋西亭等人其它违法犯罪活动事实的,要立即向公安局专案组反映举报。
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群众予以保密及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打击。
举报方式:电话、邮寄或直接到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举报
举报电话:18803991292(刘警官)或110
特此通告
禹州市公安局关于敦促宋西亭
等人涉黑案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
通 告
今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局打掉了浅井镇浅井村以原村主任宋西亭为首,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一方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目前共抓获宋西亭等犯罪嫌疑人26人,还有6人在逃,我局已在公安追逃网进行全国通缉。该6名在逃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1、宋振华,男,55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5组人;
2、赵占伟,男,48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1组人;
3、宋军锋,男,39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4组人;
4、宋建亭,男,58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5组人;
5、宋建堂,男,55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3组人;
6、宋福本,男,67岁,禹州市浅井镇浅井村5组人;
为敦促上述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限令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逃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凡为在逃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窝藏、包庇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鼓励、保护群众积极举报在逃犯罪嫌疑人,动员、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给予现金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18803991292(刘警官)、18839900878(李警官)或110
特此通告
2018年7月25日
![]() |
![]() |
![]() |
新浪微博:@禹州发布 | 腾讯微博:@禹州新闻 | 微信订阅号:cn_yuzhou |